有關104年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,請參閱。 | ||||||||||||
說明:
一、衛生福利部已完成志工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
(一)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分2組:
1.第1組-特定傷害保險(執行勤務期間,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內)
2.第2組-普通傷害保險(全日24小時)
(二)依保障內容及投保期間不同,保費單價不同
(三)請逕至「政府電子採購網」http://web.pcc.gov.tw/pis/main/pis/client/index.do查詢及下單購買
路徑:共同供應契約--商品查詢--保險--志工意外團體保險
四、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台銀
交貨二科 李先生02-23494258 五、保險廠商聯絡窗口: (一)第1組-特定傷害保險: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李倫理 (02)25075335
(二)第2組-普通傷害保險: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陳堯育 (02)27765567
六、檢附1.台灣銀行採購部函影本 2.共同供應契約內容 3.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契約及條款 | 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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