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104年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,請參閱。

說明:

一、衛生福利部已完成志工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
(一)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分2組:
       1.第1組-特定傷害保險(執行勤務期間,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內)
        2.第2組-普通傷害保險(全日24小時)
(二)依保障內容及投保期間不同,保費單價不同
(三)請逕至「政府電子採購網」http://web.pcc.gov.tw/pis/main/pis/client/index.do查詢及下單購買
路徑:共同供應契約--商品查詢--保險--志工意外團體保險
 
四、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台銀

交貨二科  李先生02-23494258

五、保險廠商聯絡窗口:

(一)第1組-特定傷害保險: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李倫理 (02)25075335

(二)第2組-普通傷害保險: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陳堯育 (02)27765567

 

六、檢附1.台灣銀行採購部函影本

  2.共同供應契約內容

  3.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契約及條款

【發布單位】 整合中心 【發布者】 管理員 於 2014-11-27 10
【相關網址】  
【相關附件】  LP5-101109志工意外團體保險抄本.tif 
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內容.doc 
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-志工保險契約及內容.pdf